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16年5月6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地點: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8.31, -0.44, -5.03%)大街59號文化大廈809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肖群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邵陽先生因公務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監事李碩先生因公務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公司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201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201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3、議案名稱:《2016年度經營計劃》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4、議案名稱:《201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5、議案名稱:《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6、議案名稱:《2015年年度報告》及《2015年年度報告摘要》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7、議案名稱: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8、關于增補董事的議案
(三)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無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柯杰律師事務所
律師:曹蕾、蔡唯
2、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資格和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會議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柯杰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