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10點,國家能源局召開《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下稱“規劃”)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規劃是我國“十三五”電力發展的行動綱領,是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文件,是布局重大電力項目的重要依據。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介紹稱,《規劃》內容涵蓋水電、核電、煤電、氣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各類電源和輸配電網,重點闡述“十三五”時期中國電力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通過戰略性和導向性的思路和辦法,對于發展指標盡可能予以量化,對于發展目標給予清晰明確的描述,《規劃》是“十三五”電力發展的行動綱領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文件、布局重大電力項目的依據,規劃期為2016-2020年。
規劃強調,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并將大力發展新能源,優化調整開發布局。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優化風電布局,統籌開發與市場消納,有序開發風電光電。
2020年,全國風電裝機達到2.1億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左右。按照分散開發、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布局光伏電站。2020年,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以上、光熱發電500萬千瓦。按照存量優先的原則,依托電力外送通道,有序推進“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
規劃還提出,積極發展水電,統籌開發與外送。在堅持生態優先和移民妥善安置前提下,積極開發水電。以重要流域龍頭水電站建設為重點,科學開發西南水電資源。堅持干流開發優先、支流保護優先的原則,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嚴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電開發。到2020年,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表示,未來五年電力發展的基本原則是:“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清潔低碳、綠色發展,優化布局、安全發展,智能高效、創新發展,深化改革、開放發展,保障民生、共享發展”。同時,十三五電力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將從供應能力、電源結構、電網發展、綜合調節能力、節能減排、民生用電保障、科技裝備發展、電力體制改革8個方面繪制了電力發展的“十三五”藍圖。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稱,“十三五”規劃要著力解決現在電力系統運行當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棄風、棄光的問題。
韓水表示,棄風棄光的主要原因,一個是布局的原因;二是電網輸送的原因;三是系統調解能力的原因。
第一方面我們在風電和光伏的布局上在“十三五”要進行優化,一些棄風棄電的地區要有序發展、適當放緩規模和節奏;
二是堅持集中建設與分散建設并舉的原則,以就近消納為主,促進光伏的就近消納。
在“十三五”期間我們運用西電東送的輸電通道增加4000萬千瓦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外送,同時我們也在配電網建設上加大了改造力度,希望通過配電網的建設,進一步提高智能化水平,能夠使可再生能源以分布式、微電網的形式接入系統就近消納。從電網建設上加強對可再生能源接納和消納的力度。
第三就是全面提升系統的靈活性,提高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從這么幾個方面提升。一是要加大調峰電源的建設規模,第一是抽水蓄能,“十三五”期間建成1700萬千瓦,同時在“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設6000萬千瓦;第二是建設一部分調峰用的氣電,在規劃中部署大概500萬千瓦的調峰氣電的建設;三是加大了燃煤電站靈活性的改造力度,加大煤電調峰的能力。在“十三五”期間部署熱電聯產機組要改造1.33億千瓦,純凝機組改造8600萬千瓦,主要用于增加“三北”地區的調峰能力,這是我們在增加調峰能力方面所做出的安排。
所增加調峰能力的量是通過系統工程的辦法優化出來的,優化指標就是使當地的棄風、棄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這個合理水平是力爭控制在5%以內,這個5%以內也是通用的一個控制指標,但各個地區情況還不一樣,因此用“控制在合理水平”來表述。適當地棄風棄光,消納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更大,支持風電、光伏更大規模的發展。同時為了配合這些政策,我們還提出電網方面要加強優化,負荷方面要加強電能替代的力度,特別是利用低谷電能替代,特別是電采暖消納的低谷的富余電力,同時研究推進峰谷電價的政策,推進各種輔助服務市場等等,通過這些硬件和軟件建設的同時并舉,也是多措并舉,保證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