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采購協議項下的總代價為人民幣5325.01萬元(單位下同)。設備包括風力發電設備、風力塔設備、錨栓設備、配套設施及其他產品及材料,其將用于額外建造。
此外,于2020年11月13日,公司附屬睢寧風力(作為委托人)與協鑫能源(作為總承包商)訂立補充協議,睢寧風力同意委托協鑫能源提供額外建造之建造及工程工作。補充協議項下總代價為3180.59萬元。
公告稱,公司董事認為風電項目發展將使集團能夠進一步擴大其于中國的業務領域及足跡,并涉足中國風電行業,這將成為集團在新能源領域的額外利潤來源。經考慮,董事認為風電項目將令集團能夠透過多元化業務組合實現持續發展,以擴闊集團的收益基礎以及提高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