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創新發展戰略
(2011-2020)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精神,增強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的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推動海洋資源開發和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創新、持續、協調發展,特制定本戰略。戰略實施期為2011-2020年。
一、戰略意義
海洋工程裝備產業是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的物質和技術基礎,是我國當前加快培育和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是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的重要方向。
海洋工程裝備主要指海洋資源(特別是海洋油氣資源)勘探、開采、加工、儲運、管理、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大型工程裝備和輔助裝備,具有高技術、高投入、高產出、高附加值、高風險的特點,是先進制造、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的綜合體,產業輻射能力強,對國民經濟帶動作用大。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把發展海洋經濟提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明確提出了提高海洋開發、控制、綜合管理能力。《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明確將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納入重點培育和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近年來,我國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發展具備了一定基礎,已成功設計和建造了浮式生產儲卸裝置(FPSO)、自升式鉆井平臺、半潛式鉆井平臺以及多種海洋工程船舶,在基礎設施、技術、人才等方面初步形成了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的基本形態,但在高端新型裝備設計、建造、配套、工程總承包能力等方面尚明顯落后于發達國家,難以滿足國內海洋開發和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
未來十年,是我國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充分利用我國船舶工業和石油裝備制造業已經形成的較為完備的技術體系、制造體系和配套供應體系,抓住全球海洋資源勘探開發日益增長的裝備需求契機,加強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大科研開發投入力度,大幅度提升管理水平,完全有可能實現我國海洋工程裝備產業跨越發展。
二、指導思想和戰略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面向國內國際兩個市場,以需求為導向,立足科技創新,完善支撐體系,充分發揮企業的市場主體作用和政府的引導推動作用,重點突破海洋深水勘探裝備、鉆井裝備、生產裝備、工程船舶的設計制造核心技術,全面提升自主研發設計、專業化制造及設備配套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實現海洋工程裝備產業跨越發展。
(二)戰略目標
到2015年,基本形成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的設計制造體系,初步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裝備的自主設計和總包建造技術、部分新型海洋工程裝備的制造技術、以及關鍵配套設備和系統的核心技術,基本滿足國家海洋資源開發的戰略需要。
到2020年,形成完整的科研開發、總裝制造、設備供應、技術服務產業體系,打造若干知名海洋工程裝備企業,基本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裝備的研發制造技術,具備新型海洋工程裝備的自主設計建造能力,產業創新體系完備,創新能力躋身世界前列。
三、總體部署
“十二五”期間,按照“市場為牽引、創新為驅動、總裝為龍頭、配套為骨干”的發展思路,在現有基礎上加強對主力裝備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掌握總體設計技術和建造技術,啟動一批主力裝備、新型裝備和關鍵配套設備的核心技術研發和產業化項目,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健全和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符合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創新發展要求的科研開發協作機制,推動自主研發設計能力快速提高。
“十三五”期間,著力開展集成創新,注重培育原始創新能力,進一步提高主力海洋工程裝備的設計制造能力,掌握關鍵共性技術,加快發展新型海洋工程裝備,開展前瞻性海洋工程裝備技術研究,推動我國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由低端制造向高端集成方向發展。
四、戰略重點
(一)主力海洋工程裝備
指量大面廣、占市場總量80%以上的海洋工程裝備,主要包括:物探船、工程勘察船、自升式鉆井平臺、自升式修井作業平臺、半潛式鉆井平臺、半潛式生產平臺、半潛式支持平臺、鉆井船、浮式生產儲卸裝置(FPSO)、半潛運輸船、起重鋪管船、風車安裝船、多用途工作船、平臺供應船等。重點突破自主開發設計的關鍵核心技術,具備概念設計、基本設計和詳細設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