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生給記者做了一筆測算,2012年全年預計用電4.5萬億度,按照8厘/千瓦時征收標準,可收可再生能源附加約為300億元。2012年,風電發電量大約為1000億度,需補貼部分約為200億元;光伏上網電價項目估計發電30億度,需補貼20億元;生物質發電補貼需要補貼80億元,總計約300億元。
這也就意味著,2012年應收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剛好夠2012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欠款以及2013年中國風電和光伏發電將持續增長,特別是光伏發電進入高速增長期,將給資金帶來更大的壓力。“國家計劃于2013年底前支付2011年及以前的補貼。而2013年補貼需要預計是450億元。”王海生說。
雙管齊下
自2006年以后,我國可再生能源市場迅速啟動,遠遠超出《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預期目標,發電裝機和發電量增長迅猛,造成補貼資金短缺。以風電為例,根據中長期規劃,到2020年,全國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而事實上截至2011年底,我國風電累計裝機已經高達4473萬千瓦。
“在我國,規劃往往是發展底線。因而,對于這種需要大量資金扶持的產業,對市場容量把握不好,很容易造成資金缺口。”上述專家對記者表示。
造成的結果是,符合國家各種政策規定、經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也最終拿不到補貼。
在采訪中,一些專家對《能源》雜志記者表示,在過去幾年間,風電快速發展帶來的一系列隱患沒有受到足夠重視。目前,太陽能發展也遇到同樣問題。
去年9月,國家能源局發布《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到2015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100萬千瓦以上。此前,對于“十二五”太陽能裝機目標,已經進行了4次修改,從最初的500萬千瓦到1000萬千瓦,去年5月上調至1500萬千瓦一直到9月份的2100萬千瓦。
然而,就在規劃出臺的短短幾個月內,對于再次上調“十二五”太陽能發展目標的消息一直不絕于耳。“2012年,金太陽項目總量大致是450萬千瓦。為鼓勵分布式發展,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每個省可以建設總裝機容量不超過500兆瓦分布式發電示范園區,全國上線1500萬千瓦左右。此外,地面電站項目總量能達到1000萬千瓦。因而,事實上,政府審批項目已經達到3000萬千瓦。”孟憲淦說。
在孟憲淦看來,政府只有做好發展規劃,才能做好財政預算。“可再生能源法核心內容就是總量目標,也就是規劃和計劃,告訴大家一定時期內市場容量有多大。”
現實情況往往對發展量難以把控。在王海生看來,近期上調可再生能源附加費是大概率事件。
“將來趨勢,不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不行,但是不能無限漲電價。不僅對老百姓生活有一定影響,關鍵是對工業生產的影響。在我國,工業電價偏高,如果提高附加,對工業企業發展很大損害,降低工業產品競爭力。”李瓊慧分析道。
“當時設計8厘錢/千瓦時補貼標準時就知道不夠用,但是有的時候沒辦法,電價如果上漲太多,影響CPI,因而受到很多因素牽制。”時璟麗對記者說道。
“發展可再生能源要考慮社會成本。國外發展的經驗比如德國是政府給出補貼總量,在總量范圍內實行一個電價,超過就降低或者干脆不給補貼。這樣可以保證合法合規企業正常盈利,避免一窩而上。” 李瓊慧建議道。
一端控制發展速度、另一端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表面上看,兩種手段雙管齊下能夠解決現實問題,然而操作中,并不容易。
理順管理體制
在業內人士看來,除了電價附加外,還可以拓展多種資金渠道,除了國家財政可以每年為基金安排和提供一定數額的資金,也可以利用其他能源稅費為基金注入資金,比如對化石能源征收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