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十二五”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回顧
2.1 2011年-2013年風電核準計劃概況
表1 2012年重點地區及國外風電運行指標對比

2011 年全年,國家能源局下發了“十二五”第一批風電核準計劃,項目規模合計26.83 GW。2011 年7 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的通知》[1],根據各地上報的總共約60GW 風電項目核準申請,實際安排全國29 個省(區、市)擬核準風電項目26.83GW。
2012 年全年,國家能源局下發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合計28.27GW。2012 年3 月,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 十二五” 第二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通知》[2],同意將前期工作充分、電網接入條件落實的項目列入“十二五”第二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總計16.76GW。其中,常規項目14.92GW,風電并網示范項目1GW、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8.37GW。2012年7 月,國家能源局下發新疆自治區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共計2.47GW。2012 年8月- 9 月,國家能源局單獨核準酒泉風電基地二期第一批3GW 項目、內蒙古達茂旗風電基地1.4GW 項目、新疆哈密東南風區2GW風電項目等。其中,酒泉3GW 項目屬于之前未列入第一、二批核準計劃的項目。2012 年7 月,國家能源局增補云南省第二批風電項目840MW。 2012 年11 月,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增補部分省、自治區“十二五”風電核準計劃的通知》,增補山西、浙江、安徽等地區112 個風電項目,共計5.21GW。
2013 年3 月, 國家能源局下發《“十二五”第三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通知》[3],此次列入核準計劃的項目共491 個,總裝機容量27.97GW。此外,安排促進風電并網運行和消納示范項目4 個,總裝機容量750MW。上述兩項合計28.73GW。

圖3 2011年-2013年國家能源局風電核準計劃
2.2 “十二五”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特點
(1)年度核準計劃總規模基本相當國家能源局實行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防止風電的無序發展, 避免項目開發的“ 一窩蜂”。因此,在年度核準計劃安排上也力求實現均衡化。2011 年、2012年、2013 年核準計劃總規模分別為26.83GW、28.27GW、28.73GW,總體都是在25GW 至30GW 之間。
但是,綜合考慮目前已并網容量、核準在建規模以及2011 年- 2013 年核準計劃規模,除部分項目延緩建設,預計全國并網風電規模約110GW,略高過“十二五”國家風電發展規劃目標。
(2)年度核準計劃區域布局有所調整核準計劃安排從主要集中在“三北” 地區向全國均衡分布轉變。在2011 年核準計劃安排中,東北、華北、西北分別占33.1%、31.9%、15.2%,“三北”地區合計占80.2%。在2012年核準計劃安排中,東北占比大幅度降至4.1%,華北降至21.8%,西北提高至26.5%,“三北”地區合計占比降至52.4%。在2013 年核準計劃安排中,華北、西北占比均略有提高,但東北占比進一步下降,使得“三北”地區合計占比與2012 年基本持平。而與此同時,華中、華東和南方的合計占比從2011 年的19.9% 提高到2012 年和2013 年的48% 左右。其中,南方占比持續走高,從2011 年的7.8% 提高到2012 年的18.6%,再到2013 年的21.2%。

圖4 2011年-2013年風電核準計劃區域分布
(3)年度核準計劃發布由單次向多次轉變國家能源局2011 年風電核準計劃僅下發了一次,即“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2012 年不僅在3 月發布了“十二五”第二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還在7 月下發新疆自治區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增補云南省第二批風電項目,8 月至9 月單獨核準酒泉風電基地二期第一批項目、內蒙古達茂旗風電基地項目、新疆哈密東南風區項目,11 月增補山西、浙江、安徽等地區風電項目。2013 年3 月發布了第三批核準計劃,但預計后續還會發布“三北”風電基地項目單獨核準計劃。
選擇一年內多次發布核準計劃,也表明地方發展風電的積極性依然很高,中央政府需要在總量和布局上權衡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