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中國來說,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任東明說,在當前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形勢下,我國今后十五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任務,一是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加快發展水電、生物質能、風電和太陽能,增加可再生能源供應,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二是解決無電人口的供電問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用能條件。三是清潔利用有機廢棄物,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四是規模化建設帶動可再生能源新技術的產業化發展。
根據各類可再生能源的資源潛力、技術狀況和市場需求情況,我國已經提出了2010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展重點。如全國風電總裝機容量到2010年達到500萬千瓦,到2020年達到3000萬千瓦。在廣東、福建、江蘇、山東、河北、內蒙古、遼寧和吉林等具備規模化發展條件的地區集中連片開發,建成若干個總裝機容量200萬千瓦以上的風電大省。建成新疆達坂城、甘肅玉門、蘇滬沿海、內蒙古輝騰錫勒、河北張北和吉林白城等6個百萬千瓦級大型風電基地,并建成50萬千瓦海上風電。
又如主要包括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的生物質液體燃料,在2010年前,重點建設以非糧食生物質為原料的燃料乙醇試點項目和以能源作物為原料的生物柴油試點項目。到2020年,燃料乙醇的年生產能力達到1000萬噸,生物柴油的年生產能力達到200萬噸,總計年替代約1000萬噸成品油。
“應該注意的是,在可再生能源產業規模迅速增長的同時,諸多問題也逐漸由隱性變為顯性。”任東明說,問題主要表現在,產業規模增長的無序化,盲目增大投資規模、匆忙上馬大項目,產業生產能力的擴大沒有與市場需求增長相適應。資源開發無序化,企業間競爭的無序化,項目投資管理無序化,盲目上市和盲目引入外資。
就目前來看,國內很多企業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如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方面成為先行。如果國有骨干企業能發揮優勢,并與國家政策相結合,定能在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