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安徽風能資源開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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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核準的項目業主相對分散的多,中廣核、中電投、華能、華電、凱迪等企業均列入了名單,各個公司的容量也相對平均,基本上每批次安排了1-2個項目。考慮到這種情況,新下發的通知中要求原則上每年可申報1個5萬kW左右風電項目,并滿足符合規劃、選址完成、列入擬核準計劃和已完成吊裝容量達到已核準容量的50%以上4個要求。督促企業盡快完成項目核準并開工建設。
3、核準流程
以往風電可研由當地發改委邀請咨詢單位進行評審,此次通知對該環節進行了修改,企業在支持性文件后,自行組織具備新能源專業甲級工程咨詢資質單位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技術審查,將審查意見一并報送項目核準機關。評審流程安排較之前更加靈活,企業自主性更強。
4、運營管理
由于安徽屬于低風速地區,2013年年利用小時數在華東地區最低,因此通知對于管理良好、效益顯著的風電場給予獎勵,評判標準是年平均利用小時數超過2000h的風電項目,其區域內的后續項目可按10萬kW開展前期工作。核準滿足要求的,可以增報一個5萬kW項目。
而對于建設拖后、項目年利用小時數較低的地區,也有相應的制約:
1)有2個及以上核準風電項目尚未進行風機吊裝的企業,暫停申報下一年度風電核準計劃。
2)已獲批2個及以上前期工作的項目,且項目均不具備申報國家核準計劃條件的企業,暫停新批該企業前期工作項目。
3)因自身原因未按時完成項目核準工作,浪費國家核準計劃的企業,暫停上報風電核準計劃;核準后兩年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原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暫停其在皖后續項目開發。
4)項目年利用小時數較少的區域,暫緩后續開發。
從這4點來看,安徽省能源局希望通過這一措施推動風電投資商開展工作,并保障風電開發有效、有序,避免在資源不足的地區重復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