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提出2014年光伏新增裝機容量達到1400萬千瓦的發展目標。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我們需要考慮怎么以一個社會供電低成本的方式去布局。要加強并網接入和可再生能源基地的一些項目通道建設。因為“并網”不等于“消納”,接入到電網系統里面的所有東西不等于都能顆粒全收。如果和可再生能源基地配套的外送通道不健全,實際上電能是送不出去的,因為以當地電網的負荷水平和系統能力是不能夠完全接納的。
另外,變動性的電源需要跟常規電源,尤其是具備可調節能力的常規電源之間形成一種協調發展的格局。現階段來看,可再生能源跟常規電源之間并不能夠完全彼此取代,而是可以形成優勢互補。可再生能源出力不那么穩定,我們要把電網接納能力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更好地對接。
第二是做好電力生產系統的管理者。國內外任何一次停電事故中,電力行業自身的設備損失,遠遠低于因為停電造成的社會損失,所以保證整個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才是超過一切的責任。這要通過技術標準和運行的管理規范來保證,尤其是對于接入到電力系統里面的電源,一定要有一些基本的技術性要求。比如光伏,容量小的時候接入電網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當比例占到足夠大的時候,從電力調度運行管理來講,就要做到可調可控。
第三是做好新型市場格局和市場化發展的承載者。分布式電源的出現,讓消費者不再是簡單的消費者,同時也是生產者。在未來的市場格局下面,整個電力系統的關聯性還有決策定位要重新架構,這些是要通過商業模式創新來實現的。
我認為未來電網的發展目標非常清楚,就是必須要有強大的電力輸配能力、靈活互動的服務能力以及強大的事故或是災害的抵御能力。所以,首先,我們要加強電網智能化,提升新能源的接納能力和多元化的服務能力。其次,改變電力消費方式,尤其是電力產銷者出現后,新的利益格局、價值機制以及商業模式怎么建立,還有能源品種間如何形成一種既互補又競爭的格局。再次,一定要具備更先進的技術手段和管理理念。大規模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入電網,長遠來看技術不是問題,但是在當前現有的電力系統架構中,如果一些技術不到位,系統運轉起來確實很有困難。所以,必須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出力預測,讓它可試、可調、可控,對電網來講,在輸電、智能控制和調度方面需要加大力度,同樣必須做好儲能技術、通信技術、傳感技術等技術依托。
總而言之,從電網角度來講,我們有責任來協助政府營造一個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和各種電源持續發展的行業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