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家風電企業的總經理亦對本報記者表示,在風電供暖政策公布之初,風企曾圍繞兩種情況做過經濟性測算:一種是主動參與風電供暖,提升本企業風電上網電量;第二種是不參與風電供暖項目,被迫為其他參與供暖項目的企業讓路。"測算的結果是,在一定區域內,只要有兩家以上風電企業參與供暖項目,我們就必須參與。‘三北’地區本就是窩電重災區,我們沒法再給別家讓路,被迫上馬也得干。"
多家風電企業人士告訴記者,風電供暖項目最大的意義是替代了部分散燒燃煤小鍋爐,具有一定的環境效益,但地區棄風限電問題未得到根本緩解。企業投資供熱的動機只是把供熱當"門票",換取風電場發電收益少受損失,或是多上一個項目。
盈利懸疑
按照風電供暖項目的設計初衷,依靠電蓄熱鍋爐供熱站的供熱收入,加上指定風電場的發電量全額上網的收入,風電企業應能保持微利狀態。
現實是否真正如此?據了解,一般興建一個電蓄熱鍋爐熱力站風電企業需要投入3000-5000萬元,此外,還需支出額外的熱力站運維成本。
以吉林某熱力站為例,風電供暖項目的建設用地由當地政府無償劃撥,項目使用的管網也是當地熱力公司固有資產,電蓄熱鍋爐熱力站由企業投資興建。熱力站運行之后,按照大工業用電電價購買生產用電,初步測算每吉焦熱量購電成本在120元左右,政府協調之后以30元/吉焦左右的協議價格出售。
該企業最初與電網調度達成的協議是,適度參與調峰,保證該風電場的風電利用小時數比當地平均數高300小時。但由于未曾考慮到棄風嚴重、該省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下降的情況,實際運行中即便多發300小時,風場實際利用小時數仍低于最初的設計值。因此,項目盈利情況相當不樂觀。
此外,熱力站運營并不能如設想般全部采用低谷電量。該企業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統計下來,低谷用電量占總用電量80%左右,平段用電量與尖峰用電量占總用電量的20%。
吉林并非孤例。內蒙古一家風電企業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經轉換測算,其熱力站購買的電量價格約為0.46元/度,但每度電實際回收成本只有0.09元,而"風電站投資熱力站的成本回收期至少為10年-20年"。
更為尷尬的是,風電供暖還面臨利益協調的復雜格局。風電供暖利用低谷電價的運作模式,會影響到電網的收益,規模一旦上來,將極大降低電網的積極性。再者,供熱公司也有其固有的利益格局。
據本報記者了解,蒙東某風電供暖項目已被緊急叫停。"如今,我們建設熱力站前期已投入600余萬元,但由于今年煤價太低,供熱公司單方面終止合作,又燒起了煤炭。"該企業負責人一肚子苦水,"供熱公司也是企業,他們也要追求利潤最大化?,F在我們雙方都不提這件事了,因為在這種大環境下,繼續推進項目只會損失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