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標桿電價是以2003年到2007年的五期風電特許權招標價格為基礎制定的政府價格,這一定價機制將杜絕低電價競標的惡性競爭出現,對于風電場投資商、運營商和電網公司的積極性都有極大調動,它將使投資者明確投資收益,便于決策和管理。”梁志鵬說,標桿電價的推行實際上是鼓勵開發優良的風力資源,用價格手段避免投資者無序“跑馬圈地”。
價格和技術標準被認為是風電發展的兩處軟肋。就在上網電價新政實行的同時,梁志鵬告訴記者,目前國家能源局也正在著手建立風電并網技術規范以及新能源檢測機制,目前已經安排了少量資金對相關工作予以支持。
“我國現行的《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僅為指導性要求,不要求強制執行,內容也較為原則,相關標準偏低,且已經超過有效期。對電網運行產生重要影響的調峰調頻能力、低電壓穿越能力等相關標準缺失,不能滿足風電大規模開發的要求。”舒印彪呼吁,應盡快修訂出臺相應國家標準,制訂風電場并網管理規定,加快建設國家風電、太陽能發電研究檢測中心,建立我國強制性的新能源發電并網認證和檢測制度,完善并網檢測體系。
據了解,歐美主要風電大國均針對風電的特殊性制定了風電并網的技術標準,并建立了檢測認證制度,通過實施技術規范、加強檢測認證等措施,推動風電通過技術進步達到或接近常規電源的性能,從而實現風電與電網及其它電源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