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海洋局聯合印發的《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海上風電產業,鼓勵在深遠海建設離岸式海上風電場,調整風電并網政策,健全海上風電產業技術標準體系和用海標準。對此,業內專家認為,《規劃》為我國海上風電發展指明了方向。國家將加快開發海上風電的力度,但從目前的發展情況看,我國海上風電存在諸多問題,開發利用需要進一步規范并進行合理布局。
市場規模達萬億元
與陸上風電相比,發展海上風電具有不占用土地資源、風力資源豐富且平穩以及對機組運行環境較低等優勢。經過“十二五”期間的探索性開發,截至2016年,我國海上風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163萬千瓦,位居世界第三,實現高速增長。
對此,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表示,我國海上風電能實現高速增長得益于國家大力支持和產業鏈的完善等一系列因素。
在政策體系方面,國家能源局在今年年初印發了《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明確國家能源局今后將不再統一編制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由各地區按照規劃核準項目。這將進一步提高海上風電開發的靈活性,調動沿海省份發展海上風電的積極性。在產業鏈建設方面,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海上風電產業鏈條,在整機制造、施工建設、運維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設備制造企業不斷加大對海上風電機組的研發投入,6兆瓦等大功率機組投入商用,具備了生產部分核心零部件,如葉片、發電機、變流器等的能力;施工裝備生產開始成套化,施工技術路線開始逐步統一,施工能力也在不斷提升。
再加上,目前“三北”地區存在嚴重棄風限電現象,在開發規模和速度受限的情況下,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就成為開發重心。秦海巖表示,這些地區是風能資源儲備較為豐富的區域,且沿海11個省(區、市)的GDP約占全國的一半,總能耗也占全國的一半左右,因此,“海上風電將成為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開發的關鍵之一。”
基于此,《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國海上風電開工建設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力爭累計并網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
“我國海上風電的發展空間依然巨大。”秦海巖表示,未來,我國沿海地區的海上風電預計可開發量達5億-10億千瓦,按照當前的投資水平測算,這將是一個近萬億元的巨大市場。
發展難題待突破
雖然我國海上風電發展風光無限好,但專家認為,《規劃》提出的有關內容也表明目前我國海上風電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我國沿海地區和一些企業無序上馬海上風電項目,布局不合理。”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部經理袁瑛表示,目前我國海上風電項目大部分建在近海和沿海灘涂,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且布局不合理造成了投資和資源上的浪費。
更重要的是,與陸上風電相比,海上風電建設成本昂貴,成為阻礙其發展的主要原因。袁瑛表示:“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海上風電發電的度電成本約為1-1.5元,遠高于煤電、氣電和陸上風電的度電成本。”此外,海面氣象條件復雜,對海上風電的安裝、運維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大大增加了成本的同時,投資的風險也增大了。
秦海巖也表示,我國海上風電發展面臨四大難題:一是政策環境有待改善。目前,海域征遷等方面的協調難度還很大,大大拉長了環評和核準的周期。此外,相關的國家或行業標準仍不完善,需要進一步推進。
二是設備研發能力滯后,技術創新動力不足。當下,我國海上風電機組和安裝船等設備主要依賴進口,國產化程度相對較低。考慮到海上風電項目的開發風險較高,企業在設備研發方面缺少積極性。
三是成本居高不下。目前,我國近海風電項目的投資成本是陸上風電的2倍,高達16000元/千瓦左右,海上風電項目的盈利空間有限,對投資者缺乏足夠的吸引力。
四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國海上風電開發、設備制造、施工、運維等企業基本都是從陸上風電起家,缺少對海洋特性的深刻認識以及對海上項目施工建設的經驗,對海上風電項目的開發、施工以及運維等依然沿用陸上風電的管理辦法,難以真正適應海上風電發展的需要。
合理布局是出路
針對目前我國海上風電的發展面臨成本高、建設難度大、發展經驗不足等方面問題,專家認為,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政府、風電企業、設備制造企業等各方積極配合,共同推動海上風電的發展。
最為重要的是,海上風電發展需要有序、健康進行規劃布局,避免出現并網消納和嚴重的棄風問題等。袁瑛表示,在發展海上風電的過程中,要統籌開發強度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應該吸取教訓、循序漸進、統一協調、合理規劃,尤其在生態紅線區內不得規劃布局海上風電場。
同時,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應圍繞降低開發成本來發展。第一,加大技術創新力度,加快對海上基建、塔筒防腐、海底電纜等各項基礎技術以及更大容量機組、更大直徑風機的研發,在合理發展近海風電的同時,也要積極探索深遠海風電開發,為走向更深海域積累技術經驗;第二,不斷健全海上風電的產業體系,包括價格政策、市場規模等,拉長風電裝備制造、海洋工程等產業鏈,實現設備國產化;第三,要加強產業上下游的通力合作,建立行業標準;第四,政府各部門應積極為符合條件的海上風電項目開“綠燈”,縮短審批周期,大大降低海上風電項目建設的政策和時間成本。
秦海巖還表示,有必要加強對海洋特性、海上風電設備制造以及風電場施工建設等方面的基礎性技術研究。同時,還要做到有針對性的運維,即通過綜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開發出規范化的平臺,推動運維向智能化、預防性的方向發展。此外,鑒于當前國內專業的運維人員較為稀缺的狀況,人才培養也是提高海上風電運維質量不可或缺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