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除呂學都否認外,聯合國暫停中國風電CDM核準的消息尚未有官方證實
12月3日,聯合國暫停中國50多個風電項目CDM核準的消息席卷而來。這則來自外電的報道稱,聯合國碳交易清潔發展機制(CDM)執行理事會(EB)懷疑中國利用產業政策“套取”補貼。
不過這則消息的確切性目前仍存疑慮。12月3日國家氣候中心副主任、中國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談判代表呂學都對本報記者表示:“那些項目目前還在研究,并沒有停止核準。”呂學都同時為聯合國CDM(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候補委員。
據本報記者了解,該事件的焦點在于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認為“中國政府最近一段時間故意調低風電上網價,使得一些本來不存在投資額外性項目變得又可以申請CDM”。
本報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知,在11月24日,該委刊登的一個研究報告特地指出,中國在確定電價時從未考慮過CDM因素。這個看似無意的回應是否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聯合國暫停核準的存在,目前尚無法求證。
國家電監會一位人士12月3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并非所有風電項目都能夠申請到CDM資金補貼,所以國家制訂風電電價時不可能將CDM作為考慮因素,這對沒有申請到CDM的項目是不公平的,況且總體來看風電電價和補貼也都在提高。
電價定價爭議
早在今年10月份,EB就有官員認為中國的風電CDM項目的上網電價和以前相比有變低趨勢,懷疑這種調整是經過精心設計,以使得來自CDM的補貼剛好能填補投資空缺。
具體是指今年7月份,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將國內風電上網價格由項目招標價,改為固定區域標桿價。四類資源區標桿電價分別為0.51元、0.54元、0.58元、0.61元每千瓦時。
按照《京都議定書》中的規定,具備“額外性”是CDM項目的條件之一,也即“只有在申請者證明如果沒有外來資助就不會建設相關項目的情況下,這些項目才有資格獲得碳信用額”,如果電價較低,有助于企業做“額外性”證明,因此,EB將國內風電電價調整懷疑為“有意專門設計的”。
對此,上述國家發改委在其網站刊登了由中國-丹麥風能發展項目辦公室與中國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共同編制的《中國風電及電價發展研究報告》指出,中國政府是依據風電本身發展的客觀規律、電網的承受能力來確定風電電價,在確定電價時從未考慮CDM因素,定價過程完全與CDM無關。
《報告》指出國內風電電價呈整體上升趨勢,但同時也承認了有個別地區風電電價有下降的特殊情況:黑龍江主要是先期設備成本較高導致核準電價偏高,而隨著風電設備國產化速度加快,風電成本也隨著降低;而內蒙古西部先期是風電場遠離主主網,導致送電成本高,而近幾年當地加快了輸電線路建設,使企業減少了相關成本,所以這兩個地區電價有降低趨勢也屬正常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