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新能源價格相對較高,新能源技術的開發利用需要巨額投入,僅靠市場競爭無法滿足。我國國內目前資金充足,政府可以集中使用政策和資金來推動新能源產業的迅速發展,為新技術、新能源的開發,。用提供巨額資金支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整體科研能力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而手機和網絡等新技術在我國躍式發展給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提供了經驗和信心。此外,相對低廉的研發和制造成本也是我國的優勢。
再次,究其根源,能源開發利用是一個經濟問題。我國能源需求快速增長,是世界能源增量的主要市場。我國目前正經歷城市化進程,這一進程具有高能源需求,高排放的特征。我國巨大的能源增量市場為新能源產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也為研發新技術、新能源的公司提供了廣闊的獲利空間。同時,在需求側,我國的能源效率相對較低,節能空間較大。
最后,為了解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國際間的合作將更為密切,尤其是節能技術共享都將為我國新能源的后發優勢提供技術保障。
充分發揮我國新能源優勢,我國的新能源規劃應當做什么?比較重要的至少有兩個方面。
一方面,相對于傳統能源,新能源產業的優勢在于資源稀缺和環境污染,因此,必須讓傳統能源的價格反映資源和環境成本,新能源的價格優勢才能得到體現。長期而言,依靠市場解決新能源發展問題,關鍵點是提高新能源的競爭力。政府可以對新能源進行補貼,直接提高其競爭力;也可以通過常規能源價格改革,間接提高新能源的競爭力。如果可以設計同額度的新能源補貼或提高常規能源價格,對新能源發展的推動效應不一樣,提高常規能源價格還有提高效率的作用。因此,能源規劃中對于政府如何推動新能源發展,應當有比較詳細的界定。我們希望看到政府愿意進行必要的能源價格改革,逐步提高常規能源價格。市場為主,政府為輔應當是新能源發展的基本原則。
另一方面,我國要成為新能源產業和技術突破的國家,除了政府的投入,政府必須引導能源研究和企業有效結合,為新技術、新能源開發提供強大的技術和人才保障。因此,新能源規劃必須強調相應的配套政策,包括為新技術、新能源的開發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保護知識產權,鼓勵創新,引導人才、資本向節能技術、新能源領域流動。新能源規劃還應進一步制定保護、引導新技術、新能源開發的能源法案,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為環保、節能、新能源企業創造便利的融資條件。
發展新能源的重要性無需爭議,關鍵是如何以最小成本來做。最小成本要求新能源規劃在根據資源與市場情況合理布局的基礎上,還應該有相應的改革配套和政策措施,意在推動產業的良性快速發展。通俗地說,就是實現新能源的“有序”發展。這個“有序”主要是在發展中兼顧各個產業鏈的節點發展,避免資金和資源的浪費,如風電的“空轉狀態”。政府應當主要關注新能源的研發和利用環節,設備制造環節留給市場。如果新能源終端利用不暢,產能就是過剩,就不能大規模生產。因此規劃除了強調發展,還應當包含控制機制。如果不能自主創新,我們的新能源永遠是落后產能。因此,我們更為迫切想看到的是,規劃如何解決新能源的研發、技術創新和終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