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科技委副主任葉奇蓁認為,內地的核電站建設正在提到日程,這包括湖北的咸寧、湖南的桃花江、江西的彭澤廠址。內地的核電站仍會推進。
“并不是說核電站不適合建在內陸,只要按照核安全法規所規定的要求選擇廠址,都是安全的,沒有問題的,”他解釋說,“內陸有一些地方一次能源比較多,可以緩一點。”
為此,廈門大學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中國核能在整個能源中的地位不能變,目前如果核電安全水平做不好,寧可延遲建設,即使這使得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一次能源比重的“十二五”目標,以及“十二五”單位生產總值碳排放下降17%的目標難以實現,也情有可原。
“不只中國,全球都面臨核電是否建設加快的問題。”他說。
協會建議可再生能源指標上調一倍
目前國家規劃部門并未接到通知,要馬上對目前確定的“十二五”核能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規劃等指標調整。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認為,如果國家核能發展受到影響,原定的核電規劃指標不能完成,則可以加快水電、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設,來彌補非化石能源發展的滯后,以實現“十二五”的碳減排指標。
具體而言,2015年光伏發電的裝機,可以從原先規劃預定的500萬千瓦,調高到1000萬千瓦;2020年的裝機目標,可以從預定的2000萬千瓦,提升到1億千瓦。
風電規劃的2015年目標,可以從7000萬千瓦裝機目標,提高到1億千瓦;2020年的風電裝機目標,可以從1億千瓦增加到2億,甚至更多。水電的裝機也可以增加。
孟憲淦指出,國家可以將上網電價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費由每度4厘錢變成1分錢,這樣到2020年全國可以有5000億補貼收入,其中太陽能可以分得1000億,其余的風電、生物質能發電等分4000億。這1000億補貼大概可以支撐一億千瓦的太陽能發電。
如果風電和太陽能規劃的目標調高,則國家電網的投資,以及匹配的抽水蓄能電站投資都需要加大。目前國家已經確定在“十二五”期間,智能電網的投資要起到消納1億千瓦風電和5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的能力。而如果風電和太陽能投資增加,國家智能電網需要擴容,這會使得電網投資也要加大。
國網能源研究院專家王信茂告訴記者,如果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接納能力增加,則電網規劃也需要調整,這需要國家的支持。“但是到底需要多大投資,這需要仔細測算。”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告訴記者,如果太陽能和風電加快投資,則抽水蓄能電站也要跟上。在目前的情況下,水電適當加快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太快的話,建設能力有些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