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擁有的一個創新點是:以往高空風能的目的地一直是對流層,但當下的公司們更關注2000英尺(約600米)這層“天花板”在此之上空氣空間發生強烈的摩擦。據波士頓阿爾塔羅斯能源公司聯合創始人亞當·瑞恩估算,2000英尺高度的風力,為350英尺標準高度地面風機的20倍。
這些高空風能的支持者亦表示,他們的產品更加小巧靈活,且在價格上遠優于裝備著粗大葉片、塔身必須固定在地表或海洋深處的傳統風機。
這種成本的節省便意味著廉價電力。據推算,在實現廣泛應用的條件下,高空風能可使得風電價格由當前地面風電的每千瓦時9美分到10美分,降至為2美分。
對此,克里斯蒂娜·阿徹認為,盡管尚不是現實,但這已是人們可預見的最便宜的能源價格。
仍有相對保守的聲音
但美國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的專家福特·菲爾柯認為,高空風能實現產業化并成為國家電力需求的主要提供者,至少還需要10年的時間。
菲爾柯表示,目前還沒有一家公司達到高空風能利用的最基本要求保證風機在無人監管的條件下,安全、長時間地飛行于空中。而且,菲爾柯對新型的高空風電如何應變天氣問題保持著疑慮:在雷電時節,要回收設備嗎?需要著陸時該如何具體實現?
高空風能的發展首先必須面對一個地面風能也遭遇的問題:安全與環境保護。周圍的居民必須得到保證,不會因為高空風機及其輸電線路的墜落而受到傷害。同樣的,也不能影響鳥類等自然動物的生存。
不過,制造者對于這些責難也有妙答,譬如瑪卡尼電力公司首席工程師就指出,他們的“大風箏”可以在不靠譜的氣候中自行著陸,并可在是否發電的模式中切換,不但系統可靠,而且用法相當簡便,運營商拿到就可以直接插電使用。
而阿爾塔羅斯能源公司則表示,他們的飛艇危險系數極低,因為研發中所使用的都是已運行數十年之久的既有技術。
發明了“可飛行發電機”的美國加州奧羅維爾市天空風能公司的PJ·謝潑德說:“與地面風能的發展軌跡一樣,高空風能一開始也遭遇到質疑,但很快便通過出色的表現證明了自己。人們對此需要調整自身的觀念,就像當年面對懷特兄弟發明的飛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