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接近電監會的人士直言,早期從事風電產品生產的企業,搭乘風電發展的快車,紛紛躋身上市公司行列,誕生了一批億萬富翁,而今一些企業已出現經營困難,除非企業找到新的利潤增長點,否則將很難扭轉局面。
曾經風光無限的行業龍頭企業華銳風電(16.40,-0.21,-1.26%)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自去年上市以來,股價已經從最高位的90元跌至16元的地位,有消息稱,華銳風電上市的舉薦方或將因此受到證監會的處罰,本報記者試圖聯系華銳風電,并給它的媒體信箱發去郵件,求證該消息,但截至發稿,并未得到回復。
坎坷之路
盡管《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被業內寄予厚望,但其出臺之路并不平坦。
孟憲淦認為,配額制的推廣首先要確定如何保障電網、電力公司的利益,單就這一點的確定就并不容易。 “電網公司提供了一個公共平臺,但也需要經營的利益,使用可再生能源輸電、配電都需要為其提供一定的經濟利益。 ”
事實上,對傳統火力發電企業的配額制多年前便已經提及分析人士認為,即將出臺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更有針對性,將在對電網收購和電力消費進行配額,使得配額制限定逐步向下游延伸,從而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健康平穩增長,但執行起來并不容易,需要平衡。
“擬出臺的 《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中,配額制度有三大主體,即發電企業,電網公司和地方政府。強制要求電力公司發電使用一部分可再生能源,強制要求電網公司收購的電量有一定比例來自可再生能源,強制要求地方政府鼓勵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 ”孟憲淦解讀說,我國已經開始解決電網、電力公司的利益問題,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在大部分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看來,風電配額制度能暫時維穩“棄風”,要根本解決問題,還需從產業相關補助政策、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環境與經濟效益可行性收益等角度進行綜合考慮,因此配額制度只是一個過渡性舉措,中國風電配額制度應重預防輕治理,解決好政策與市場調節存在的滯后性、企業參與積極性不高、市場準入門檻高等多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