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銳風電一位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公司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短期內可能對公司的正常運營和資金支付造成影響,但對于兩起訴訟的具體應對措施,公司目前還在比較正常、積極地處理。
“具體的處理方式,可能還得通過高層溝通、協商之后才會有,目前高層還在協商當中。”上述人士介紹。
大連重工在起訴中稱,其依據華銳風電編制的《SL3000潮間帶及海上系列風力發電機組基礎施工、運輸與安裝方案》研制了750噸履帶式起重機1臺、150噸履帶運輸車2輛、40噸履帶運輸車2輛、施工平臺6臺和引橋4臺。
雖然,截至目前,華銳風電還沒有與其就上述設備簽訂過采購合同,不過大連重工認為,公司接受華銳風電的請求并為其研制和生產了相關設備,即便雙方尚未簽訂合同書,但雙方就上述設備的研制、生產達成一致,雙方之間的承攬合同已經成立,雙方均應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
目前,法院已就大連重工起訴華銳風電一案凍結了華銳風電部分銀行賬戶,凍結資金合計6855萬元。
大連重工為華銳風電第一大股東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大連重工起重”)的控股子公司,而大連重工起重目前仍持有華銳風電16.86%的股份。也就是說,華銳風電與大連重工為“兄弟”公司。
連鎖震蕩
今年4月份,另一家公司中航惠騰風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就向法院起訴,要求華銳風電支付4302.21萬元的質保金及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據此,法院也已經凍結了華銳風電銀行存款余額4248.84萬元。
從目前情況來看,華銳風電最糟糕的還是與華能新能源之間的質保金糾紛,而這也可能導致更為嚴重的連鎖反應。
在2006年至2012年期間,華能新能源與華銳風電簽訂了一系列風力發電機組供貨合同,向后者購買風力發電機組。上述合同簽訂后,華銳風電已向華能新能源交付了風力發電機組和相關備件等。
此外,雙方還分別于2013年8月22日、2014年4月1日簽訂了《風電發電機組供貨合同之整改及后續退出質保事宜補充協議》及《風電發電機組供貨合同之整改及后續退出質保事宜補充協議之補充協議》。
這次起訴的理由便是華能新能源以華銳風電未按上述補充協議完成整改、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一位接近華銳風電的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早年,華能、大唐、中電投、龍源電力等業主安裝華銳風電的機組比較多,現在華銳風電面臨的情況可能是沒有滿足業主提出的要求,比如補充協議里關于備選件供貨、現場改造等進行的情況不是很好,因此被起訴了。
截至目前,華能新能源仍有質保金9.43億元、驗收款2.18億元,共計合同余款11.61億元尚未向華銳風電支付。該人士也感慨,從公告介紹來看,華能新能源與大連重工的起訴條件有些“無賴”,但華銳風電也只能挨著。
我國風電市場的付款流程大致可分為預付、投料、到貨、驗收、質保等5個環節。其中質保金約占項目總額的10%。質保期內,供貨方不但拿不到質保金,還需負責業主方電場的日常維護等。而過了質保期的風機可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設備供應商再給風電場業主提供服務就要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