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念二:不同的電壓等級收費標準怎么定?
文件說了,用戶或售電主體按照其接入的電網電壓等級所對應的輸配電價支付費用。意思就是,將來電網過路費和公路過路費一樣,等級越高的公路收費也越高。開車上過路的朋友都知道,現在的高速路收費能趕得上高鐵費用了,加上汽油錢,自駕還不如坐高鐵劃算。
方案沒有給出不同電壓等級的收費標準,也就意味著新方案的落實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懸念三:交叉補貼仍由電網申報
新方案說,過渡期間,由電網企業申報現有各類用戶電價間交叉補貼數額,通過輸配電價回收。
說實在的,這條規定有點莫名其妙。既然輸配電價定了,為何還要保持現有的由電網企業申報數額、實報實銷?所謂的過渡期間,何時是個頭?真正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改交叉補貼為征稅,如何充分利用價格和稅收杠桿,政府部門要學習的東西真的還蠻多的。
(本文作者介紹:資深媒體人,主要研究方向能源、環保、文化、廣電和家電。微信公共號:能源與環保(imyuhua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