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額制不存在討價還價
紅煒: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考核標準應該是什么?在牽扯到利益博弈時,比如地方政府不接受指標分配該怎么辦?
彭立斌:此前電改收益最多的是高耗能企業(yè),如果要控制其得到不應當的利益,我建議配額制應該以能耗作為考核基數,并且按照階梯考慮,耗能越高,配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就越多,這樣才能做到公平。
專家:任何政策出臺后的公平性很重要。舉個例子,企業(yè)本應該脫硫脫硝,但因為他們沒做到,結果是公眾去買單,這種政策制定就存在問題。配額制也一樣,消耗多少傳統(tǒng)能源就應該有相應的義務。政策要公平并代表公眾利益,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既然是強制性措施,地方政府就不能討價還價,立了法就必須執(zhí)行。
市場化改革也是要有規(guī)矩的,市場化后也要法制化,就像在廢除裹腳后,雖然繃帶松開了,但仍然需要穿鞋。
彭立斌:必須制定剛性化的配額制,要上升到法制的高度。
紅煒:不管是市場條件、交易條件,還是考核標準,是不是必須都全部具備后才能推出配額制?還是基本具備條件后就可以推出?
專家:大多數理解認為配額制需要像國外一樣同時具備了市場和交易條件,達到規(guī)模后由補貼轉到配額制,但我并不認同,只要能解決現實問題,政策設計可以很靈活,不需要顧及太多條件,不要被限制。
彭立斌:既然已經選擇了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道路,等就意味著落后,在條件還不具備的情況下也要持續(xù)往前推,這就涉及到我們要發(fā)展時應該如何選擇公共政策。
落實配額制需要體制創(chuàng)新
紅煒:政策制定時應該有市場化思維,還要有創(chuàng)新意識,能夠實現突破。
彭立斌:全世界范圍內沒有電改成功經驗,但我們依然在推進電改。業(yè)內已經一致認為電改會帶來巨大生產力,沒人會反對電改,我們需要關注如何操作的問題。我國的電改沒有必要照搬國外的體制,而是應該走中國自己的道路。
隨著可再生能源配額的提升,電價相應下降,也應該實行階梯制,應該制定分區(qū)域電價,根據發(fā)電方式來制定電價。
紅煒:電改是大勢所趨,是否可以簡單理解為在電改出臺后就能有配額制?
專家:配額制的設計是根據實際情況,目的是增加可再生能源市場空間,解決上網難,目前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已經上報到國務院,解決可再生能源上網問題的配額制應該很快就會出臺了。
紅煒:有時候會出現有了法律但仍然未得到貫徹的問題,在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出臺后,如何保證效果?
專家:實際上實行配額制將給國家能源局監(jiān)管帶來很大挑戰(zhàn),而這正是配額能否真正發(fā)揮作用的關鍵一點。
彭立斌:如果沒有電改,配額制是很難落實到位的。我認為配額制未來的考核單位應該是電改后的電網公司或者是電力交易中心。如果電改成功了,交易中心形成了,電量的交換、使用,數據的來源都是不難得到的。
就拿能源互聯(lián)網來說,我個人認為,如果能源互聯(lián)網胎死腹中,那更多的不是技術問題,而是體制問題,只要放開體制讓更多管理技術進入,真正落實配額制并不難。
紅煒:配額制會根據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種類制定不同的政策嗎?
專家:在設計時可以如此考慮,比如在發(fā)放證書時就可以有所體現,使政策向設定的方向發(fā)展。
彭立斌:我認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可以不去考慮區(qū)分風能和太陽能,一是可以倒逼光伏降低成本;二是基于光伏和風力發(fā)電的波動區(qū)間、潮流以及調峰的特點不同,交易中心和調度中心也會在考慮電網安全穩(wěn)定性的情況下,一般是會優(yōu)先選擇光伏的;三是為了整個可再生能源的長遠發(fā)展,必須盡快實現平價上網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