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住建部今日聯合發布《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規劃期為2017-2020,展望到2030年。規劃指出,要提高北部灣城市群創新創業能力,培育發展風電設備、海洋工程裝備和修造船、高端船舶裝備等高端裝備制造產業;要提高能源清潔安全保障水平,優化能源供應結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動陸上和海上風電資源開發,推進海洋能工程化應用與示范。以下為通知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
印發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規劃〔2017〕277號
廣東省、廣西自治區、海南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中國鐵路總公司、南方電網公司: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育發展北部灣城市群,對于深化中國—東盟戰略合作、拓展我國經濟發展新空間、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廣東省、廣西自治區、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7〕6號)》精神,提高認識、緊密合作、扎實推進,共同推動《規劃》的落實,努力把北部灣城市群建設成為生態環境優美、經濟充滿活力、生活品質優良的藍色海灣城市群。
二、請廣東省、廣西自治區、海南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健全協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做好與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依法落實《規劃》明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北部灣城市群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在有關規劃編制、體制創新、重大項目建設、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廣東省、廣西自治區、海南省人民政府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7年2月10日
風電部分節選:
推進區域協同創新。圍繞突破海洋高技術、綠色清潔生產技術、生物產業關鍵技術等重點領域,推進湛江“南方海谷”高新科技產業園等重大項目建設。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方式,聯合建設關鍵技術創新平臺,探索建立科技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和專利信息共享機制,深化區域創新研發、集成應用、成果轉化協作大力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產業鏈協同創新。培育發展風電設備、海洋工程裝備和修造船、高端船舶裝備等高端裝備制造產業。
主導產業關鍵領域創新方向
優化能源供應結構。加快打造綠色低碳、保障安全的沿海電源基地。安全穩妥推動陽江、防城港、昌江等核電建設,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動陸上和海上風電資源開發,推進海洋能工程化應用與示范,因地制宜推進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分布式光伏建設,積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氣車船,推進生物質能源發展。嚴格控制火電規模,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在嚴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前提下,推動北部灣和南海油氣資源開發利用。加強能源國際合作。
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概況
北部灣規劃群范圍
北部灣城市群規劃范圍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廣東省湛江市、茂名市、陽江市和海南省??谑?、儋州市、東方市、澄邁縣、臨高縣、昌江縣,陸域面積11.66 萬平方公里,海岸線4234 公里,還包括相應海域。2015 年末常住人口4141 萬人,地區生產總值16295億元,分別占全國的3.01%和2.25%。

北部灣城市群綜合交通規劃圖
基本原則
開放引領,綠色崛起。堅持打好開放和綠色兩張牌,以開放促開發,以綠色謀發展,構建高層次開放平臺和綜合性開放通道,推動開放型經濟體系和綠色產業體系、低碳城市建設運營模式相互支撐、互促共融,培育開放發展新優勢,提升綠色發展競爭力。
陸海統籌,科學布局。將陸域和海域空間作為整體進行謀劃,以陸域腹地服務海洋開發保護,以海灣環境容量約束陸地和海洋資源開發,提升陸海統籌發展水平。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開發適宜性評價,科學劃定城鎮、農業、生態空間及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促進空間均衡發展。
優勢互補,協同發展。著眼于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力,充分發揮各地比較優勢,科學定位各城市職能,推動中心城市與中小城市、沿邊城市與內陸城市、港口城市與腹地城市錯位合作發展,同步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和農業現代化,形成優勢互補、功能完備、城鄉一體的協同發展格局。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遵循城市群發展規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在空間開發管制、基礎設施布局、公共服務供給、體制機制建設等方面的作用,促進資源要素充分流動和高效配置,有力有效加快城市群建設進程,全面提升發展質量。
戰略定位
北部灣城市群的總體定位是:發揮地緣優勢,挖掘區域特質,建設面向東盟、服務“三南”(西南中南華南)、宜居宜業的藍色海灣城市群。
圍繞總體定位,加快在以下發展定位上實現突破:
● 面向東盟國際大通道的重要樞紐。
● “三南”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
● 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
● 全國重要綠色產業基地。
● 陸海統籌發展示范區。
發展目標
中期目標。到2020 年,基本建成生態環境優美、經濟充滿活力、生活品質優良的藍色海灣城市群框架。
● 藍色海灣生態格局基本確立。
● 對內對外開放新格局有效構建。
● 城鎮體系和基礎設施支撐體系初步健全。
● 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 遠景展望。到2030 年,城市群建設達到國際一流品質,面向東盟開放合作的戰略高地全面建成,城鎮體系更加完善,城鎮人口總量和經濟密度顯著提升,綠色產業競爭力明顯提高,實現向國家級城市群的戰略性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