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底,該工程舉行了開工奠基儀式。李書進說,他們于今年2月份巡查時,施工尚未開始,等到4月份再次巡查時,遺址已經被破壞。葉縣文物局稱該項目是“未批先建”。項目部現場負責人黃敏敏說,項目確實未按規定向文物部門報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報批相關手續。
>>應對
遺址將搶救性發掘
目前,葉縣文物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對工程方處以40萬元的罰款。類似破壞文物行為的最高罰款額度為50萬元。
據了解,馬頭山風電場工程是葉縣引進的骨干項目,項目業主為河南中投盈科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裝機規模預計10萬千瓦級、總投資近10億元。目前,河南省文物局正在對遭破壞的楚長城遺址制定搶救性發掘方案。項目部現場負責人黃敏敏說,他們誠意接受處罰,并將盡全力配合文物部門做好補救工作。
要求設保護管理所
不同于古建筑等形制明顯的文物保護單位,楚長城等古遺址類文物保護單位由于建筑形制不明顯,且很多處于荒郊野外,容易遭受自然和人為兩方面的破壞。在保護方面,則面臨著經費人手不足、群眾文物保護意識淡薄等困難,這導致其在同經濟利益的博弈中,常常處于弱勢地位。
對葉縣楚長城的保護有官方和民間兩支力量,不過,兩支力量都很薄弱。李書進說,縣文物局只有兩臺工作車輛,人手也不足,很難對楚長城遺址進行經常性巡查。民間的“楚長城保護團隊”去年曾獲得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年度貢獻獎,其成員之一董中峰說,在葉縣,只有3名志愿者比較專注于楚長城遺址的保護。“完全自費,但僅憑幾個人很難對山上長達數公里的遺址進行有效保護。”
楚長城保護志愿者李元芝建議,文物部門應馬上在遺址沿線或者關鍵地段豎立保護牌,明確劃定保護范圍,建立更有效的楚長城保護組織,并加大宣傳,任命義務保護員,發動沿線群眾對遺址進行保護。
據了解,葉縣文物局在給縣政府的請示中,提出成立楚長城保護管理所,編制15人;給予資金支持,豎立保護標志和保護界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