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與愿違,一方面受美國國內政治約束和08 年金融危機影響,推動氣候變化和減排計劃舉步維艱,加上總統全力以赴于醫療改革議案,減排議案最終與能源議案合并為一攬子議案,減排計劃被大大削弱并最終未獲通過;另一方面,總統在國內(即帶到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現場的減排計劃)提出的2020 年較2005年水平減排17% 的減排計劃也和人們的預期相去甚遠。
從技術上來講,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造成了氣候變化談判出現了兩條不同的軌道。一條是在京都議定書下就《京都議定書》的執行、生效、延續、履約和靈活機制的使用進行談判的議定書軌道;另一條是在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談判,這是基于美國不在京都議定書約束下而專門設計的談判軌道。理想狀態下,到一定的時間節點(如2009 年或之后),美國(在新的總統時期,有可能重新考慮加入京都議定書)加入京都議定書,則兩條軌道可以實現完美并軌。因此,人們對2009 年的期待,很大一部分是寄希望于美國的國內政治和奧巴馬總統新內閣的政治能力。
從現實角度來說,美國始終盯住中國。在公約談判軌道下,也把中國等大的發展中國家和其并列為下一步要采取行動的國家。從理論上講,中國在京都議定書下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是不需要承擔“具有法律效力的減排指標的”(legally binding emissionreduction targets)。然而從道義上講,已成為全球第一排放大國的中國在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的舞臺上也難辭其咎,各方的壓力,加上這兩年中國經濟的發展有目共睹,中國再用“發展中國家的名號來推擋承諾已經變得越來越不現實。在這樣的背景下,在2009 年“哥本哈根協議”(Copenhagen Accord) 中中國也提出了自己40%-45% 的能源強度目標。
回到德班會議,它要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京都議定書的生死存亡,即到2012 年第二承諾期是否延續。首先,德班會議從程序上宣布延續京都議定書進入下一承諾期,從2013 年1月1 日開啟第二承諾期。然而2012 年還有很多懸而未決的核心問題需要解決,如第二承諾期的期限(到2017 年還是到2020 年),各個議定書締約國的減排指標等。對這些問題的談判雖然在過去幾年一直在緩慢進行,但緩慢而焦灼的談判卻似乎始終無法達成共識,因為京都議定書成員國在談判軌道下不愿意率先承諾,特別是在減排目標的問題上,總是觀望著另一條談判軌道,希望公約下的談判進程能夠更快一點。其實談判的時間長短不是問題,各方的談判意愿才是關鍵。2012 年(2012 年6 月),上面提到的這一切尚未解決的問題都需要徹底解決,新時間節點的出現也有望加速談判的進程。
德班會議的另一個成績是建立了一個新的工作平臺,其實就是原來的公約下談判軌道,并且對這個新平臺的工作內容時間和工作目標做出了規定。這一新的工作平臺將對2020 年后新的國際法律框架進行談判,這一新的小組被命名為德班工作平臺(Derban Platform)。到2015 年,德班工作平臺要對2020 年的法律框架做出決定,并將使新的法律框架到2020 年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