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工作還未準備好
基礎研究工作也是中國海上風電發展的一根軟肋。整體來看,中國目前的企業比較急躁,急于求成。很多企業總是想著盡早推出新的型號,然而型號并不代表整個技術水平。即使是型號帶任務的情況,大量的基礎研究也必須跟上。至于哪些基礎工作需要加強,業內專家要進一步研究。
基礎工作包括一些基礎性工作、基礎設施和基礎的測試平臺等。建立公共服務平臺是國家的重要任務,政府在這方面應該投入充足的資金。但事實恰恰相反,中國很多公共服務平臺,譬如葉片測試等都是一些企業在做,政府投入相當有限。而且,現在中國很多企業做的基礎研究工作還比較分散,如何更好地整合這些工作也需要認真考慮。相比之下,德國、丹麥等國家實驗室在多年前就做了大量的工作,為產業基礎研究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在研究開發和創新方面,要將各個企業形成的多種型號產品或是創新成果形成一個集成系統,讓彼此之間形成關聯性。在此方面,我們需要進一步研究包括標準、質量和監管控制等方面的問題,將資源更加有機地整合起來。
協會引導行業資質建設
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在討論中國光伏發展問題時提出,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所以,我們的風能行業通過學會和協會組織的會議,需真實、積極、及時地向政府反映一些情況和問題。“服務決策,適度超前”應該成為協會活動的指導原則。服務決策,但是不能亦步亦趨地跟隨政府,而要適度超前,提出一些政府可能沒有看到的問題或是想看卻不知如何操作的問題,并形成意見性的文件。
技術上的問題亦是如此。行業協會在開展活動上可以多借鑒國外的經驗,譬如英國、德國海上風電的積累經驗。目前,中國整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人才還相當匱乏,所以,以協會為橋梁,和國外的充分交流與合作勢必更好地促進國內人才資源的培養。
近期,光伏發展的問題給了風電很大啟示,行業資質問題需要更多地加以引導。行業應該建立和完善標準體系,并據此建立自己的檢測認證體系,建立一個信用檔案。不管是進入海上風電領域還是參與招標,都需要由一定的條件來決定,而不是僅靠招標價格決定。2010 年,國家進行了第一期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位于江蘇省濱海、射陽、東臺和大豐的4 個項目到如今都沒有實現,項目進度大大滯后。很明顯,海上風電招標的價格怎么可能比陸上風電還便宜?今后,對于海上風電招標管理,一定要考慮到誰能做、誰敢做、誰做了以后有效益、如何實現持續發展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