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價格分攤方面,目前爭議較大的是風電上網電價如何確定。一種思路是實行招標電價法,其優點是有利于解決市場準入問題、降低成本、促進國產化;缺點是容易導致惡性競爭,特別是在資源少、想進入企業多的情況下,招標電價過低,不僅限制了理性企業進入,而且合同履約低,從而影響整個產業發展。此外,招標程序復雜、成本高,少數大項目還可以承受,如果大規模發展風電,大大小小項目很多,就會加重整個產業負擔,不利于加快發展。
另一種思路是實行固定電價法,其優點是有利于減少項目審批程序、明確投資回報、降低開發成本,從而有利于促進整個產業快速發展;缺點是固定價格很難滿足不同情況要求,定的太低不能刺激市場,太高又增加用戶成本。
結合我國風電發展的實際情況,我們認為,在目前打基礎階段,應繼續實行招標電價法,但要完善招標辦法。建議:
(1)只對項目規模超過10萬千瓦的項目實行招標電價,其他項目參照招標項目的電價執行。
(2)明確電價一經招標確定,在滿發30000小時之內(約折合15年)不變,國家不會調整電價。
(3)對中標企業兩年不履約的項目收回風能資源特許權。
隨著我國風電進入大規模發展階段,可將招標電價法改為固定電價法,綜合考慮風能資源條件、電力負荷需求、電網建設狀況和國產化設備生產能力情況,根據其經濟價值,確定三類風電價格區域。內蒙古、新疆和河北北部風能資源比較豐富,上網電價可以低一點,比如在每度0.5元左右;浙江、福建、廣東等沿海地區,能源資源短缺,電網條件好,風電發展價值高,上網電價可以稍高一點,比如0.6元左右;其他地區的地區可以暫定在0.55元左右。大體上是在當地含脫硫裝置火電上網電價加上0.2元/度。此后,可以根據產業發展狀況,再進行適時調整。
2、在風電稅收政策上,考慮到風電稅收負擔較重,建議:
(1)對風電企業給予定期減免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具體優惠方式另行研究確定。
(2)對風電比照燃料乙醇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的政策。
我們認為,通過采取上述政策措施,系統規劃,整體推進,打好基礎,我國風電產業一定能實現規范、穩定、有序發展,國家制定的中長期規劃目標也一定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