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電力生產和建設施工中人身傷亡事故防范工作,近日,國家能源局出臺《關于防范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升電力行業人身傷亡事故防范工作水平。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成為社會共識。中央領導同志多次指示,一定要始終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近年來,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電力人身傷亡事故仍時有發生。從2008年起,人身傷亡事故呈現上升趨勢。2012年,全國共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54起,死亡151人(其中:責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自然災害引發事故5起,死亡65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9起,死亡人數增加68人(其中:責任事故增加5起,死亡人數增加18人,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增加4起,死亡人數增加50人)。這些事故反映出事故單位在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現場管理、安全培訓、應急處置、臨時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為有效遏制電力生產和建設施工人身傷亡事故上升態勢,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結合國務院“打非治違”工作部署,在電力行業開展了防范電力人身傷亡事故專項行動,對人身傷亡事故防范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根據電力企業防范人身傷亡事故的特點和實際情況,起草了《意見》,督促指導企業提高思想認識,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現場作業,提升行業人身傷亡事故防范工作水平。
二、《意見》編制的依據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二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等相關行業標準;三是《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加強電力企業班組安全建設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范性文件,共計40余項。
三、《意見》編制的基本思路
編制的基本思路:一是貫徹落實中央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將防范人身傷亡事故作為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重中之重,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杜絕重大以上人身傷亡責任事故發生;二是從安全體系、安全基礎、作業現場、應急避險等各個方面提出要求,做到點面結合,既覆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又突出防范人身傷亡事故的特點,注重《意見》的操作性和針對性。
四、《意見》突出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