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跳出行業,從能源結構轉型的角度來看,長期以來,我國電力生產一直以火電為主。隨著近年來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電源結構得到了一定的優化,火電占比有所下降。然而,2012年火電的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占比卻仍分別達到71.5%和78.6%,火電依然是我國的主力電源。但是,中國要想實現能源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當前以化石能源為主的電源結構卻非要讓位于風力發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不可。
目前,我國風電的發電成本在8000元/千瓦左右,遠遠大于火電4000元/千瓦的水平,短時間內無法撼動火電的經濟優勢。所以,“中國的風電產業,仍然需要國家在上網電價方面的進一步扶持,這樣才能治理霧霾,解決環境污染,構建適合我國國情,兼顧經濟、安全、穩定與環保要求的電力體系。”中國可再生能源行業協會執行會長張平這樣向《能源》雜志記者講道。
據他理解,國家政策是頂層設計,應該對產業的發展進行引導,這就要求政策的制定應該具有一定的預見性和前瞻性,而不是變成馬后炮,出了問題之后才調整。他以歐盟“雙反”背景下,中國大批光伏企業已經破產倒閉了,一系列光伏利好政策才開始密集出臺為例,證明政策的滯后會影響產業的發展,所以,“不要讓風電重蹈光伏覆轍”。
對于風電電價調整,張平希望能夠按照風資源和負載的匹合度來考慮風電電價。他建議,陸上風電電價可以分情況區別調整,而不是統一下調。在那些電力負載少、消納有問題的地方,風電電價應該下調,這樣價格的杠桿作用才會有效果;而在那些上網條件比較好、負載充裕、消納情況好的地方,風電電價就應該上提才對。至于海上風電,他希望將電價往上調整,因為目前這類項目的投標價格過低,不利于中國海上風電產業的快速發展。
實際上,風電企業也非常關心電價的調整問題。他們認為,風電電價直接關系到行業發展的大環境問題,對它的調整要兼顧經濟發展、民生,同時也要兼顧項目從資源獲取、核準、建設、運營全系列的各相關方成本組成的真實性、企業生存環境、金融等系列問題,不能搞一刀切,單純地考慮下調還是上調。“也許可以建立更為完善、科學、客觀的多維評價體系,對不同的風場進行區別評價,從而設定不同等級的適用標桿電價,”楊璞建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