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現在社會有一些影響,審批權下放到地方之后,賣路條的問題的存在,就是因為,現在的經濟政策尤其是電價政策中給買路條留出了這樣的空間。所以我覺得發展的時空的不合理以及其它電力規劃這種問題引起的限電問題,確實不應該由電價政策全部承擔和解決的。電價政策考慮到現在風電的行業面臨的已經出現的限電的情況,我個人覺得考慮10﹪,或者三北地區考慮15﹪左右的限電,臨時限電措施確確實實是合理的。但是我們確實不能考慮20﹪左右的限電。因為電價是要執行20年的。如果要按照能源局在去年的風能大會提出來的,3到5年內基本解決限電的問題,那就意味著,3到5年之后,風電行業會獲得超高的利潤,獲得超高利潤潛在的這種情況,將來的政策怎么樣來調整,將會是一個難題。所以,應該適度的考慮限電,而不是全部考慮目前的限電水平。另外,還要從長期的發展來看,無論風機制造業還是風電開發企業,還是要長期的靠電價調整。電價的逐步調整對整個風電產業的發展是有力的。就像我說的,對于新建項目來說,如果電價不調整的話,承擔20﹪左右的限電水平。但是對于既往的一些項目,比如是2010年建的,,2010建的時候,企業可能只考慮5﹪的限電,甚至沒有考慮限電。但是最后盤子做大了,發電量不增加,限電比例增高,對于既往建設的風電項目,只會使它的經濟性逐漸的下降,所以從長期看,即使從企業的發展的角度來看,我覺得電價的逐步的調整,也確實是必須的。不要只看到現在的利益,這幾個月的利益,一年內的利益,就趕緊搶裝一部分。從市場角度是可以的。但是希望大家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對于風電電價的逐步的調整,逐步的下調的話,要有一個平常心,在未來的話,就像德國一樣,電價調整的頻率,比如變成兩年一次,甚至一年一次,我們做研究的也提出來,要這樣小步快跑,而不是像既往那樣,五年不要動,一動的話就動四分錢。這對于行業確實會有很大的影響。
時璟麗: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怎么來看風電未來的成本的變化。在今年8月份的時候,能源局上報國務院的文件中,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成本的目標。專家提出來到2020年風電要達到與火電上網電價平價的水平。光伏要達到與銷售電價平價的水平。這個文件的出具,確實出了很大的難題。因為我們根據今年上半年的全國各地區的風電發電量來看的話,全國風電度電補貼水平比例水平超過了2毛錢,所以從2014年到2020年只有六年的時間。如果把2毛錢的差距縮小,這絕對是有很大的挑戰的。我們也是在今年上半年的時候做了相應的研究,當時沒有提出來用平價的形式,但是對于這個研究來說,從平價這個角度來說的話,實現評價有很大條件。平價這個條件要考慮兩方面的因素,一個是風電自身方面的因素,一個是火電方面的因素。從風電自身方面的因素,主要有三點,一個是限電問題基本解決,也就是說到2020年,我們三北地區限電水平控制在5﹪以內,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使風電電價水平再降低5分錢左右。如果一點沒有限電的話,風電電價可以再降低8分錢水平。另外,我們通過風電自身的技術進步和成本下降,可以降低5到8分錢每度電,為什么可以降低這么高,這是基于現在的5毛1到6毛1的電價水平。事實上,從2014年到2020年風電智能機補再降低2到3分錢左右。我們就可以實現。這個從我們風電行業來說,難度不是很大的。并且可實現度也是比較高的。再一個就是風電發展的布局調整。那如果我們放眼到2020年,2014年到2020年我們國家的東中部地區,風電裝機規模會比較大,有條件建設的話,已經建設成了。到2020年之后,我們國家陸上風電的建設可能還是以三北地區為主,所以風電發展的布局調整,對于風電和火電的評價的影響是非常小的。這樣看來,風電自身的話,對于實現平價,他所能夠得到的貢獻的話,差不多是1毛錢到1毛5左右。這樣的話我們的差距還有5分錢到1毛錢每度電的水平。這個水平的話,我們就需要看火電的電價,會不會有一定的調整。
煤炭的價格變化以及對煤電成本的影響確實不確定性很大。從2005年到2012年我們一直認為煤電的價格是要保持一個緩慢上升的水平。但事實上,從2012年之后,我們已經連續2次全國普調煤電的標桿電價。所以,未來,比如說到2020年煤電的價格,自身成本能夠增加多少,電價能夠上升多少,確實是一個不確定的數字。當然我們在做測算的時候,我們要按照3分錢每度電這樣增加的一個水平。到2020年比現在的基礎上增加3到5分錢。最多就是這樣,也可能是不動的。所以另外影響煤電電價水平的因素,稅收的影響,包括資源稅,環境稅和碳稅。但是資源稅和環境稅是從現在費的角度轉換回來的,所以它不會對煤電的價格造成影響。造成影響的可能就是碳稅。我們一直說有碳稅也有碳交易,它會對煤電的成本造成一定的影響。這個影響在2020年以前是非常有限的。因為碳稅的水平或者是碳交易的價格的水平不會一下子提升的很多,這個影響可能就是1到2分錢。所以,關鍵的因素還是在電價的機制改革,以及煤電的運作方式的影響。因為現在的煤電之所以會給造成風電這么大規模的限電,就是因為火電的裝機。風電的裝機在每年不斷的增加,煤電的裝機也在不斷的增加。可是我們電力消費的增速的話,這兩年是放緩的。煤電一直采用每年達到一定的運營小時數這樣的水平。也就是說它參與調峰的容量非常非常有限,至少保證煤電現在每年,全國平均的小時數還都是超過4800小時這樣一個水平。它沒有給風電讓出一定的空間。如果煤電要為風電調峰的話,意味著煤電的運營小時數要下降。可能從全國的4800小時降到4700或者是4600.哪怕是降100小時,應該說給風電一個限電的空間的話,風電就不會有這么嚴重的限電問題。但和煤電合標桿定價的時候,是按照4800合的,或者是4900,甚至5000合的,那把運營小時數降低,正常的話,就該把煤電的價格水平提升。所以我覺得,關鍵的因素還是電價機制的改革。一個煤電運營方式的影響,如果我們真是能夠考慮從風電到可再生能源的整個的發展對我們環境作出貢獻的角度出發,我們適度對煤電運行方式進行調整,讓它們降低一定的小時數,同時從政策的連續性上來說,適度調高煤電的電價,起到的效果就是,煤電的電價會有一定的上升。風電的限電水平會有大幅度的一個下降。同時給風電的市場,放出更大的空間。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我覺得才能夠真正實現2020年風電和火電的平價。如果延續現在的水平的話,我覺得到2020年風電行業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可以使風電和火電的差距縮小到5分錢的這樣一個水平。但是達到平價的目標的話,還是有很大的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