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重大項目為載體,大力推進能源科技創新。
堅持自主創新,鼓勵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以能源重大工程為載體,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建立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推動能源裝備國產化,打造能源科技裝備“升級版”。
抓好重大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專項。充分發揮國家能源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骨干作用,重點推進非常規油氣、深水油氣、先進核電、新能源、700℃超超臨界燃煤發電、符合燃機排放標準的燃煤發電、煤炭深加工、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智能電網、分布式能源、大容量儲能、高效節能、新材料等重大技術研究。啟動并抓好25項國家能源重大應用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專項,力爭深海油氣、致密油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新一代核能等核心技術取得新突破。
依托重大工程推動關鍵裝備國產化。重點推動頁巖氣和煤層氣勘探開發、海洋油氣開發、天然氣液化和接收、核電、抽水蓄能等重大裝備國產化。推進大型燃氣輪機自主研發,加快高溫部件研制和驗證平臺建設。制訂出臺促進能源裝備制造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能源企業及能源裝備制造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平臺建設,推進能源裝備國產化,提升能源裝備自主化水平,形成有國際競爭力的能源裝備工業體系,積極支持能源裝備企業“走出去”。
加強能源行業標準制訂和管理。有序推進環境和安全類重點領域標準體系完善和標準制修訂。成立海洋深水石油工程等新興重點領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七)深化能源國際合作
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進一步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
全面落實中央領導高訪成果。積極推動中俄天然氣談判。加快推進中亞天然氣管道D線項目。推進俄羅斯亞馬爾液化天然氣項目、天津煉廠項目合作建設。
鞏固深化能源國際合作重大關系。充分發揮能源國際合作機制的作用,利用高層互訪,重點鞏固加強中俄(羅斯)、中哈(薩克斯坦)、中土(庫曼斯坦)、中烏(茲別克斯坦)等10個重要能源合作關系,鞏固和擴大西北、東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氣運輸通道建設,切實推動油氣、煤炭等能源資源引進。加快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中印緬孟經濟走廊和中巴經濟走廊建設,以能源合作為主線,帶動上下游產業、工程建設、技術裝備和相關服務業發展。
推動能源企業“走出去”。推動委內瑞拉重油、加拿大油砂和美國頁巖油氣、巴西深海鹽下油等合作項目順利實施。加快煤炭、電力、新能源等領域國際合作,推動煤炭裝備、新能源裝備、電工電氣、壩工技術等技術裝備出口和工程承包。
增強全球能源治理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加強全球能源治理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增強國際能源交流的前瞻性和針對性。建立和鞏固多邊合作機制,加強與國際能源署等機構的溝通協作,積極參與G20、國際能源論壇、國際可再生能源署、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等多邊機制,廣泛參與國際能源事務和規則制定。
(八)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設,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
以逐步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以解決無電地區用電問題為重點,全面推進能源民生工程建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產生活用能需要。
加強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實施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三年行動計劃,確保年內全部建成無電地區光伏獨立供電工程,基本完成電網延伸工程建設任務,解決100萬無電人口的用電問題。
深入推進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加大城市配網建設和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力度,提高配網在電網投資中的比重。加強電網安全運行和應急管理,提高電網供電可靠率和居民用戶受電端電壓合格率,促進電網提高供電服務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可靠用電、放心用電、滿意用電。
提高民用天然氣供應保障水平。加快天然氣輸配管網和儲氣設施建設,擴大天然氣供應覆蓋面,優先保障民生用氣,確保居民生活等重點用氣需求。2014年,全國用氣人口達到2.5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