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國家能源局先后有多名官員被帶走調查,國家能源局在總結腐敗案件時稱,“項目審批權力過于集中,批項目、批資金的運行不規范和公開程度不夠是主要薄弱環節”。
在這條漫長的審批鏈條中,發改委、能源局只是參與部門之一。從審批流程看,一個大型能源項目需要經辦事科員——處長——副司長——司長——分管部委領導——部委內辦公會討論通過——下發核準文件。
在這個冗長的審批鏈條中,每一個環節的進度都影響項目進展。由于同類申請核準的項目繁多,上報項目在發改委待核準的目錄中先后次序也大有學問。“想辦法進入審批名錄中是第一步,把項目排名靠前則更為重要。”前述接近發改委人士說。
“銅頭、鐵嘴、飛毛腿”
跑項目的人常常調侃稱,自己是“銅頭、鐵嘴、飛毛腿”。漫長的審批周期、復雜的程序、焦灼的等待、絞盡腦汁的公關組成一個項目審批的生態圖譜。
審批難之一是時間不可控。一位負責新能源項目前期推進的人士稱,以往報到發改委的項目經常一兩年沒有正式反饋。這期間新規定出臺、一些支持性文件過期,又需要重新上報。有的能源項目“路條”申請需要八九年,申請過程中地方官員都換了幾屆。“有時等項目跑下來了,項目開工黃金期已經過了。”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廣東某上大壓小火電項目是當地“十一五”項目,環評等文件早已得到批復,至今未獲得核準;一些項目因核準進程慢,邊批邊建、未批先建,審計署在6月份就對大唐等中央企業違規建設進行過通報。
今年6月,修訂后的《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新辦法規定核準機關應公開項目核準過程、核準結果,建立項目核準管理在線運行系統,實行限時辦結。
具體而言,項目核準機關在正式受理申報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或向上級項目核準機關提出審核意見。20個工作日內不能做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項目單位。
除審批涉及部門多、審批周期長外,部門之間不協調也讓企業陷入困境。